從婦女人身安全到性別主流化

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副執行長黃鈴翔表示,婦權基金會以婦女權益的促進與發展為目的,辦理婦女權益相關議題的政策推動、法令研議、教育計畫、國際事務參與、資源資訊中心、培力計畫等工作事項,以成為政府與民間在婦女權益相關議題上的對話平台為角色。

在婦權基金會成立初期,對婦女權益相關議題的推動主要聚焦在「婦女人身安全」的面向上,於是在1998-2000年間,陸續推動性侵害、性騷擾、家庭暴力等法令,以及相關機制的落實。

隨著國際社會對「性別主流化」議題的重視,2003年,婦權基金會召開「性別主流化:2003國際婦女論壇會議」,促成臺灣社會公開討論性別主流化議題。在1995年聯合國第4屆世界婦女會議通過的「北京宣言暨行動綱領」,正式以「性別主流化」作為各國達成性別平等的全球性策略,希望所有政府的計畫與法律要具有性別觀點,在作成決策之前,對男性和女性的可能影響進行分析,以促成政府資源配置確保不同性別平等獲取享有參與社會、公共事務及資源取得的機會,最終達到實質性別平等。

在性別主流化的議題聲浪下,漸漸推動性別主流化相關政策措施遍及行政院各部會與其附屬單位,同時間,也以性別主流化與國際接軌,催生行政院性別平等委員會的誕生,令性別主流化成為臺灣民間與官方的主要政策詞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