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把關 確保食品安全

「民以食為天」,在食品場業蓬勃發展的台灣,食品稽查人員的工作其實相當繁重。曾仁鴻表示,依食品業者的屬性區分,食品稽查工作分為「製造業」、「販售業」,以及「食品抽驗」。以「食品製造業」而言,食品稽查人員到食品製造場所稽查時,會針對「文件」和「現場衛生環境」兩大區塊做稽查。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製造業者必須要留存五年內的相關文件,因此「文件」成為食品稽查人員的重點之一,透過對文件的稽查,確認業者的生產製造運作情形。

相關文件包含了進貨原物料的入庫紀錄、使用紀錄、製造紀錄、庫存紀錄,食品添加物是否領有衛生福利部核發之使用許可證、是否有確實做到「專人、專櫃、專冊」的管理,曾仁鴻表示,食品製造業的成本主要來自原物料,因此食品稽查員在執行稽查任務時,會特別注意原物料的來源、使用情形,也會審視製造業者在原物料採購上的注意程度,例如是否有對上游供應商進行品質評鑑以及評估紀錄。

針對食品製造業的管理面,食品稽查人員會確認製造業是否依法定公告類別規模投保產品責任險,甚至會查核工廠的自來水水單,評估工廠是否正常使用自來水,也會要求工廠出示地下水水質檢測報告,確保用水的安全,此外,為了檢核第一線直接接觸食品工作人員的健康,食品稽查人員會要求工廠出示人員的健康檢查報告,並特別注意聘雇外籍勞工的食品製造業者,是否於聘僱前與本地勞工一樣有確實對員工做到「A型肝炎、傷寒」等食源性疾病的健康檢查。

至於在現場環境衛生方面,食品稽查人員會檢視業者是否有確實做到貨品存放「離牆、離地」的原則,對現場製造環境與動線的勘察,內容包含管線、天花板、器具、冷藏與冷凍設備、不同功能的空間區隔等,病媒防治工作是否有確實執行,現場操作人員的手部是否有外傷。